臺左維新是一個致力於推廣台獨理念的青年社團。我們相信追求獨立必定可以作為一種左翼價值來實現,亦即解決當前體制肇因於政權外來性與不合理性所帶來的種種分配不正義、文化壓迫與在地視野之極端匱乏。因此,我們透過年輕化的設計與行銷能力來宣揚轉型正義與去殖民化對台灣的重要性,並藉此加深台灣人對於台灣獨立建國理念的認同與支持。

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引自由台灣陣線-陳子瑜 文章回應

引自由台灣陣線-陳子瑜 文章回應
如何靠大一中架構打敗22k?請擁抱中華國協 @ 王大師論壇 :: 痞客邦 PIXNET ::
這篇文章因為缺乏邏輯一貫性,因此我也就一段段的回覆,造成閱讀不便,還請見諒。
首先,進入大一中架構根本不需要台灣獨立。根據原文,太陽花運動代表新的台灣主體性,也代表中國跟台灣處於不同的文化體系,因此貿然的結合成同一政治體系,將後患無窮。因此,原作者認為可以採取大英國協的邦聯制,由兩個獨立國家共同組成國協體系,即可化解僵局。
問題在於,這裡的「獨立國家」意味不明。是事實獨立,還是完全(事實+法理)獨立?從原文認為法理台獨不可行也不可得來看,合理推測是屬於事實獨立的部份,而這也就是台灣/中華民國的現況(詳閱法國最高法院判決:http://www.juricaf.org/…/FRANCE-COURDECASSATION-20140319-11…)。既然已經是現況,又何須「首先」?此處的邏輯問題,在於原作者將文化體系跟政治體系直接連結,造成「太陽花代表新的台灣主體性」為「因」,才會需要「台灣獨立」這個「果」。然而事實上,這樣的因果關係是無法建立的,因為政治體系雖然會受到政治文化的影響,但政治文化的變遷並不必然導致政治體系的全盤變革。換言之,以台灣的現況就可以直接進入大一中架構,不需要「台灣獨立」。
再來,既然原作者都認為老共不可能讓台灣獨立,因為還會有圖博跟東突厥的問題,那麼又主張國協體制,完全就是在自打嘴吧。以原作者所舉的大英國協為例,能成員正是會員的全部都是完全獨立(事實+法理)的國家,這可是比大一中架構的單一中國主權還要分離的主張,徹底悖離一個中國原則。光是構成國協成員的條件就不可能達成了,不知道為什麼原作者還那麼有自信,認為是條可行道路?別忘了,原作者自己在內文中指出「法理獨立不可行」,然後又說「可以透過國協體制恢復國際法人格」,這裡不只是前後文矛盾,也弄混國協體制與國際法人格的因果關係:先有後者,才能進入前者,而非原文所說的顛倒。
假設真的組成國協了,然後我們也都不管憲法領土之類的主張,這還是會造成「兩個中國」的狀況,於是這又跟「一中原則」有所抵觸。
以上只是單純談論一下政治學理,政治現實跟邏輯問題,剩下的美國因素或中國/台灣經濟部份,就有待有志之士補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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