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15日)是台灣解嚴紀念日。然而,現行的法律體制仍殘存過去戒嚴時期的惡法,以及日常生活空間中、教育體制內仍存在著威權統治的幽靈,如蔣介石銅像與校園教官制度。今年2月22日,公投盟蔡丁貴教授的行動吹起空間解嚴的號角,拉倒台南市湯德章紀念公園的孫文銅像,卻被檢方以「侮辱國父遺像、毀損器物」等罪嫌起訴,凸顯出台灣的現行法律體制,仍殘存過去領袖至上的威權心態。
除了空間全面解嚴之外,7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2008年野草莓運動,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第29條」之「首謀」,起訴台大社會系教授李明璁,歷經長達5年的司法訴訟之後,宣判「無罪」。集會遊行本為受憲法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然而台灣動員戡亂時期所制定之集遊惡法,根本是「不集會遊行法」。再者,在正常的民主社會,任何政治理念的認同與行動參與,都是人民自由意志的表現,檢方動輒以「首謀」起訴相關行動者,顯示檢方無視人民的自由意志,仍把公民當「愚民」。我們認為檢察體系的人權教育有待加強,並且應該全面廢除戒嚴體制殘存的惡法。
環視我們的生活空間,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還有校園元首銅像的存在,顯示過去黨國教育中,以領袖至上為主的法西斯心態,搭配校園教官制度,進行全面監控,我們認為軍人應該全面退出校園、不得成為常設性人員。之前在野黨曾經質疑由人二室轉型的政風室,並未發揮應有功能,反而淪為監控的眼線,猶如威權時期人二室之復辟。
台灣自1987年解嚴以後,雖然逐漸邁向自由化的進程,但是直至今日,台灣的自由化改革尚未完成。過去戒嚴時期殘存的惡法,以及被黨國威權宰制的日常空間,都應全面解嚴。過去,國家公權力侵害基本人權的歷史仍歷歷在目,馬政府上台之後,更有捲土重來之姿,我們鄭重地呼籲馬金政權不要利用威權殘餘來進行迫害人權之舉,更期待全國人民一起來監督馬政府落實全面解嚴、徹底執行轉型正義,以鞏固台灣民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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