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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 星期二

「228為毛澤東策劃!?」:從教育開啟228族群對話的可能性



        新頭殼於7月20日報導中國國民黨中評委高宗仁提案,指出二二八事件由毛澤東策劃,以及當時受害「外省人」應比照受難者申請國賠補償(新聞連結: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7-20/62422)。從相關檔案以及研究來看,高的論述仍與國民黨一貫「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的理路一致。雖然高的發言不值一哂,但本文秉持「不容青史盡成灰」的精神,仍然還是要耗費一些篇幅來「撥亂反正」一下。

        先從〈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來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受難者,係指人民因本事件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遭受公務員或公權力侵害者。」並沒有限制只有當時受害的「本省人」可稱為受難者。而且,早在事件爆發後不到1個月的3月21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即公佈〈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暨所屬各機關因二․二八事件傷亡損失撫卹救濟辦法〉,依該辦法對傷亡或遭受損失之公教人員進行撫卹賠償(而且還發生不少浮報的案例)。根據賠償條例第二條的規定,至少外省籍受害公務員已不能再申請賠償。由此可知,在事件被「平定」之後,無法獲得撫卹賠償者為「本省」與「外省」籍一般民眾。但是,國賠的必要條件是「人民受到公權力的侵害」,這樣來看二二八事件的受害「外省人」是否符合此一要件,則會有舉證與適法性的問題(但在白色恐怖時期受害的外省人即符合國賠條件)。

        至於「228事件由毛澤東策劃」一言,從事件過後來台調查的閩台監察使楊亮功與監察委員何漢文合寫的〈調查「二二八」事件報告〉中,就已經指出當時情勢發展到最後已經沒有指揮全局之主動者,「共黨人數甚少,亦無控制全局之力量」,由此可知台共在228事件當中並無影響力。況且,從報導來看,高的言論只有指控,並沒有任何舉證,甚至無視史實,整體來說並無益於台灣各個族群對於228事件的理性對話。

        再回到本文的重點。從人權與法治的角度來看,228事件在人權方面起碼侵害了生命、財產、遷徙、秘密通訊、集會結社、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在法治方面則可以發現,政府所採取的鎮壓與綏境清鄉等手段,實為非法濫捕與殺害等嚴重違反法治之行為。本文認為,應透過教育並從人道關懷的角度著手,俾使台灣民眾對於228乃至於之後的白色恐怖能有合理且完整的認知。

        先從學校教育談起。可以從歷史、公民、國文三科(正好是這次「課綱微調」的主要目標)著手。

1. 歷史科:應該以完整時序、史實、史觀以及敘事呈現228事件(包含之後白色恐怖)的原因、過程、以及影響。

2. 公民科:以228與白色恐怖為例,使學生瞭解並探討公權力的侵害人權與濫用法治,對於民主政治的侵害為何。

3. 國文科:從降低文言文以及增加本土文學比例的角度出發,建議應收錄描寫二二八事件的小說或者受難者之家書等,透過閱讀與賞析瞭解作者與受難者之心境,藉此讓學生體會歷史脈絡與法治制度面以外的個人情感層面。

        除了學校教育以外,本文認為社會教育也必須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畢竟社會人士已無法透過學校教育獲得228與白色恐怖的相關知識。那這些人除了從網路上查找資料,還有什麼方法呢?本文建議,除了各縣市的228紀念館或紀念碑以及人權園區等等孤島式的展示空間以外,應積極規劃「人權之旅」。就是將各縣市轄區內與228或白色恐怖相關的景點做一串連,並搭配專人導覽與文字展板,使參觀者能夠親身感受歷史氛圍,並藉由導覽以及文字敘述,使他們更能瞭解其歷史脈絡,並促使其思考,另一方面也有開闢新旅遊景點之功能。

代結論

        高宗仁的言論凸顯了生活在這塊島嶼上的人們對於228這段悲劇的認知,是呈現著相當的歧異甚至是衝突。本文希望透過教育的手段,除了提醒我們過往的傷痛與悲劇不能被輕易遺忘或抹去,更是要去思考,面對不同族群對於228乃至於白色恐怖的認知歧異,該如何去積極進行更進一步的溝通與處理。

        同時,我們也應該強力要求政府,無論是將卸任或將執政的,都要更積極思考金錢賠償與節日紀念以外的轉型正義該如何進行。政府必須安撫受害者及其家屬之悲傷,同時也要促使台灣各族群展開對於此一悲劇的對話,進而邁向「和解共生」之路。另一方面也可向世界各國表達台灣對於民主人權價值的堅持,除了拓展國際能見度以外,也是向世界各國傳達台灣成為正常國家之後,有能力履行或承擔國際義務的途徑之一。


(圖片來源:kidfly`s living story,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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